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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打井构成非法采矿罪吗?
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构成非法采矿罪;二种认为水不是矿,不构成非法采矿罪。
定罪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不定罪依据:
认为水不是矿产资源。矿产资源是指经过地质成矿作用而形成的,天然赋存于地壳内部或地表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并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物或有用元素的集合体。而水是一种自然资源,虽然可以被开采利用,但它是一种可再生资源,不属于矿产资源的范畴。
然而,矿泉水具有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双重属性。根据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泉水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自然资源,需要获得采矿许可证才能经营。此外,地下水也被视为具有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双重性质,尽管通常用于家庭用水,但如果用于商业用途或大量开采,可能需要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否则可能违法。
个人认为,所谓的矿泉水的,是含有矿的属性,既然含有矿的属性,定罪是有法可依的;不定罪,要看破坏性的大小,如果老百姓打口小水用于生活用水,应该不构成犯罪。但如果用于经营的大量用水,应该报批审核,否则,构成非法采矿罪。
有一年司考题就出了一道案例:
某泡脚城老板,为了节省成本,不用自来水,而是私自打了两口水井,法院则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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