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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刘家境殷实,上班第一年父亲就资助他一辆车代步,平时在市区到业务单位办事什么的大刘也都是自己开车去,想着是自己开车去的没有车票也就没有找单位报销,自己也就没有在乎这点小钱。年初大刘和四个同事被派到偏远山村驻村扶贫每周需要去村上住两天,为了出行方便大刘每次下乡都自驾车带上同事前往,每次油钱也就200元左右,每月4、5次油费约1000元左右,开始大刘没有算账也就算了,同事们也都习惯坐大刘的车下乡了,半年过后大刘发现累计下来也是个不小的开支,大刘就试探性的给领导汇报看可否报销点油钱,每次也就200元。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大刘的建议,就上会讨论关于扶贫用车费用核销的问题。财务科长首先发言说:大刘的车非公务用车编制,如果报销属于是花公家的钱给私家车加油,公务用车加油都是一对一的油卡,也不能用公家的油卡加油,不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纪检组长发言:给大刘报销油费没有政策依据,大刘开自家的车下乡属于私车公用,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到底是算因公出差还是算自用车,不好定性,不鼓励开私家车办公事。经过大家的讨论形成会议纪要:为方便单位大刘等五人驻村扶贫解决最后几公里出行问题,经单位集体商议,从XX公务用车租赁中心租用7座商务车一辆,司机一名,用于下乡驻村,每周两天,每天租车费用800元,司机食宿补助每天200元,按月结算费用。
从此以后大刘一行五人都乘坐租赁的车下乡了,有外人在车上也不方便谈论工作,一路上车里都十分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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