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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 危重病人求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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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1-19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威望
1月19日,郧阳区残联工作人员与本人联系,深入到家中进行实地考察,笔者在对这种扎实的工作作风深表感激。给本人的答复是:2020年1月1日出院按规定应该在2021年1月1日申请,即使现在鉴定,等级低,也没有补贴,若一年后还是瘫痪,会上门办理。并将填好的申请表上的照片撕下并将表收回。对此,笔者提出3点疑问:1、出院一年后再申请办理的依据是哪一条法律和政策?请出示原文,大家学习一下,若的确如此,先执行再考虑合理性,也许寿命不到一年就一命呜呼,有没有人性化的措施! 2、同一个问题同一个单位,为何口头答复与书面答复(指网上问政的答复意见)不一致?既然不符合条件,为何第一次能领审批表?第二次却要收回?3、解决问题应该阳光操作,主动亮明身份,可以负责人始终不愿亮明身份,到现在笔者始终不知对方姓甚名谁?特请求工作人员尤其是负责人出示工作牌,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         笔者始终没有否定区残联工作,对工作人员没有任何成见,也许解决这一问题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诸如部门利益等等。   网上问政求助实属无奈,希望能够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求助人:吴文瑜       电话:1399781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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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区残联一直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于您所反馈的信息,区残联深表遗憾。办理残疾人证是国家规定的统一程序,试问残疾人不到医院检查,如何确定等级。2018、2019年我单位已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对卧床不起、双目失明的准残疾人上门办证,当时不知道为什么您没有办理。若那个时候该残疾人并未瘫痪,待年后,区残联将与卫健部门协商组织定点医院医生继续深入农户为双目失明、卧床不起的准残疾人经医生直接认定等级,直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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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9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区残联一直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于您所反馈的信息,区残联深表遗憾。办理残疾人证是国家规定的统一程序,试问残疾人不到医院检查,如何确定等级。2018、2019年我单位已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对卧床不起、双目失明的准残疾人上门办证,当时不知道为什么您没有办理。若那个时候该残疾人并未瘫痪,待年后,区残联将与卫健部门协商组织定点医院医生继续深入农户为双目失明、卧床不起的准残疾人经医生直接认定等级,直接办理残疾人证。在1月19日上午,区残联组织相关人员从早上8:40到11:40深入家中了解了病情,并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信访人,查看了申请办证人的出院小结,根据病人的情况和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鄂残联发【2018】4号第十六条2-4)文件精神,必须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1年以后方可向区残联提出申请。关于您到区残联领取申请表一事,现区残联准备向纪委报告,请予调查,对不符合办证申请条件的准残疾人发放申请表的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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