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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发表于 2020-03-15 12:41:22 员及车辆可以通行:1、四类人、六类车的驾驶人员凭绿码、持工作证或工作证明出行。2、十堰城区范围内,经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同意,在复工复产人员名单中的企业员工,由企业批量报批,通过“十堰e出行”办理长效电子通行证(之前已办理的出行证明仍予以认可)、持绿码,可以进出小区、往返企业(单位),出行须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定点通勤车,不得驾驶私家车上下班。3、小区一般居民每天可安排1名家庭成员持小区出入证、凭绿码,出入小区采购生活必需品。4、看病就医等特殊紧急需求的居民,经社区同意后,持“绿码”可以出入小区,往返医院。5、省内、省外返堰的人员,经“十堰e出行”审核通过,可以返回居住小区或单位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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