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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 关于申请出省出行时的“社区接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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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5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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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领导好!我们打算返回户籍地广州的,目前滞留在郧阳区50多天了,好不容易等到出省的政策,但是里面有一条,需要提交目的地社区的“社区接收证明”,这个可难倒我们了啊!今天我们从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一直打电话给广州市长热线,都说你们要回来就回来吧,都没有开“接收证明”这一说,他们都说上级也没有说可以开这个证明,当地没有这个政策,以至于他们都不能开给我们。广州市的一级响应早就解除了,所有省界、高速出口卡扣都撤了,都可以随便进进出出了。你们都能查到相关新闻和文件。要我们提供这个证明有点类似于证明我妈是我妈的道理。我知道你们也是在贯彻市里或者省里的规定,要求这么做的。能否帮我们向各级政府逐级反映一下这个问题,直到反映到省里,希望能为我们外地人着想一下,在他乡滞留了50多天,封闭了近50天,精神遭受了多大的伤害呀,回不到广州,我们的工作丢了怎么办,回去了还要被隔离14天,我们小孩也还在郧阳区,回不去的话,学习落下的越来越多了,天天吵着要回去,就是政策难以落地,落实不了。相信在湖北有数万人面临我们这个外省不给开接受证明的问题,希望共产党帮帮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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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根据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3号)文件要求,在堰出省人员(北京除外),经目的地社区(村)出具同意返回(接收)证明或电子通行证明,凭湖北省健康码“绿码”或出发地出具本地居家隔离14天健康监测证明,本人及同行人员承诺书,通过“十堰e出行”申请同意后,48小时内可以上高速离堰出行,但不得绕行它处、不得在高风险地区停留,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向流入地社区(村)报备,并登陆“十堰e出行”上传反馈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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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5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根据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3号)文件要求,在堰出省人员(北京除外),经目的地社区(村)出具同意返回(接收)证明或电子通行证明,凭湖北省健康码“绿码”或出发地出具本地居家隔离14天健康监测证明,本人及同行人员承诺书,通过“十堰e出行”申请同意后,48小时内可以上高速离堰出行,但不得绕行它处、不得在高风险地区停留,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向流入地社区(村)报备,并登陆“十堰e出行”上传反馈定位信息。交通出行方式:一是自驾车返程。二是由外省用工方或组织方向租用有营业资质的社会车辆,向流出地县(市、区)指挥部申请包车“点对点、一站式”运输。三是联系乘坐客运专列、飞机包机、包乘合法运营车辆等交通用具。如申请不成功请查询未通过原因,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目前由于申请人员较多,请耐心等待审批。具体相关情况,可电话咨询区防疫指挥部交通组(0719-7233002)。希望在此期间您和家人继续做好防护、身体健康!也感谢您对家乡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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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20-3-16 09: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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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楼这回复,压根没看楼主的意思,我也问了上海的,上海政府也没有接到过出具这方面证明的通知,更不要说社区了,而电子通行证明,比如上海的随申码,根本申请不了,因为人的定位不在上海,我就很好奇你们这政策出的,当时有协调好吗?广东也不行,上海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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