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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 请求返回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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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威望
一家三口已经在四川呆了快70天,现在有政策说滞留在外的人可以申请反回十堰,可是老家那边不给开证明,在E出行上面没办法申请,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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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根据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3号)文件要求,省内、省外返堰的人员凭身份证、湖北省健康码“绿码”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家14天健康监测证明,通过“十堰e出行”申请批准后通行,允许上高速通行,但不得绕行它处、不得在高风险地区停留,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具体相关情况,可电话咨询区防疫指挥部交通组(0719-7233002)。希望在此期间您和家人继续做好防护、身体健康!也感谢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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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根据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3号)文件要求,省内、省外返堰的人员凭身份证、湖北省健康码“绿码”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家14天健康监测证明,通过“十堰e出行”申请批准后通行,允许上高速通行,但不得绕行它处、不得在高风险地区停留,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具体相关情况,可电话咨询区防疫指挥部交通组(0719-7233002)。希望在此期间您和家人继续做好防护、身体健康!也感谢您对家乡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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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扯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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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电话打了根本就没用,都是推来推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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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郧阳区 发表于 2020-03-16 15:42:02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3号)文件要求,省内、省外返堰的人员凭身份证、湖北省健康码“绿码”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家14天健康监测证明,通过“十堰e出行”申请批准后通行,允许上高速通行,但不得绕行它处、不得在高风险地区停留,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具体相关情况,可电话咨询区防疫指挥部交通组(0719-7233002)。希望在此期间您和家人继续做好防护、身体健康!也感谢您对家乡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既然湖北自己都不给别人开接受证,为啥必须要外省的开接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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