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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就业局] 关于异地缴纳失业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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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6-12 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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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43岁,在武汉缴纳失业金140个月,后回到十堰就业继续缴纳失业金。现申请领取,被告知需要两地合并。十堰这边要求自己去武汉办理转移手续,本地接受;这到底要怎么弄吗?难道科技进步,在网上不能直接办理吗?还需要老百姓为一张纸奔走?我们的社保号,身份证难道不是唯一的,为什么这些关于个人的社保信息不能随着身份证件统一合并!希望能够有明确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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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湖北省内失业保险异地转移,需提供本人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转移单》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管理科办理。联系电话:8119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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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2 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湖北省内失业保险异地转移,需提供本人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转移单》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管理科办理。联系电话:8119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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