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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 关于商转公政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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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1-1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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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公积金中心只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有协议承办关系,银行与公积金中心搭建有资金结算平台,像招商银行、建行等银行尚未开通商转公贷款业务,需要转贷人自筹资金结清后才可商贷转公积金贷,但是房贷金额动辄30-100万左右,对一般家庭来说,一下自筹这么多资金,无形是为转贷设障,请问商转公的初衷是什么?为什么只针对部分银行可以转?市公积金中心有没有站在“为人服务的角度”解决这个问题?
    商转公本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现在却搞得怨声载道,建议十堰银监会和市公积金中心牵头,尽快与招行等其它银行协商,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为广大市民“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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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 按照现行政策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原商业贷款所属银行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十堰农村商业银行可以不用结清原房贷余额,其他银行未与公积金中心建立业务资金结算平台,不能实现线上结算,所以需要将原有商贷结清。若您还有疑问,请直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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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
     按照现行政策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原商业贷款所属银行为
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十堰农村商业银行可以不用结清原房贷余额,其他银行未与公积金中心建立业务资金结算平台,不能实现线上结算,所以需要将原有商贷结清。
若您还有疑问,请直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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