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谊联小区在市水务公司注册一块总水表,立户为谊联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码03010167,自2020.8-2023.3累计欠交水费737860.84元,因多次催交未果,社区介入协调仍继续拖欠。
依据《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第四章“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第二十一条“城镇供水设施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维护;用水端以后的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用户负责维护”及三十四条“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纳水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三十日不交纳水费的,经催交两次以上,供水单位可以按照约定合同收取违约金;经催交三次以上仍不交納的,供水单位可依据合同约定中止供水。用户足额补交水费后,供水单位应当及时回复供水”,水务公司多次上门小区物业催收,并在小区广告栏上张贴《欠费停水通知书》,同时请社区相关部门协调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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