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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公司] 因物业欠交水费,水务部门停供业主用水。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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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6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威望
鄂州巷谊联小区物业公司因欠水务公司水费。水务公司停供小区业主用水。按照法律程序,是否合法?这里有两个关系。水务公司与物业有合同关糸,供水交费是正常业务往来。物业与业主有供水服务,业主交费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糸。业主与水务公司没有服务“与被服务的合同关糸。物业欠水务公司的水费。这是水务公司与物业的债务问题。小区业主并没有欠交物业公司的水费。水务公司末收到应收的水费。水务公司应通过单位的法律顾问与物业公司进行法律沟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交。不应用停供业主的用水来进追偾。这是一种不正确的追债手段。我们认为用这种方式。是一种违法的追债手段。巳经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利。提请有关部门出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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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5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不好意思,因系统设置,才看到您的问题,敬请见谅。
      谊联小区在市水务公司注册一块总水表,立户为谊联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码03010167,自2020.8-2023.3累计欠交水费737860.84元,因多次催交未果,社区介入协调仍继续拖欠。
     依据《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第四章“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第二十一条“城镇供水设施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维护;用水端以后的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用户负责维护”及三十四条“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纳水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三十日不交纳水费的,经催交两次以上,供水单位可以按照约定合同收取违约金;经催交三次以上仍不交納的,供水单位可依据合同约定中止供水。用户足额补交水费后,供水单位应当及时回复供水”,水务公司多次上门小区物业催收,并在小区广告栏上张贴《欠费停水通知书》,同时请社区相关部门协调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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