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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 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到底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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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30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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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的同志你好,我在十堰市职工医保正常缴纳,我前两天去太和医院门诊开药花了960元,最后在门诊上支付的时候,医院将我医保个人账户的440元扣光后,又让我自己支付了404元,相当于这个共济报销了只有100元出头,医院给出的解释是有500的起付线,报销比例是百分之五十,我想咨询一下这到底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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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为您解答,本市参保职工门诊产生的医保目录内的费用年度起付线500元,在职职工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50%、65%、8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相应提高10个百分点,基金支付上限为3000元。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关注,如您还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医保办电话:0719-862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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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3-5-30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为您解答,本市参保职工门诊产生的医保目录内的费用年度起付线500元,在职职工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50%、65%、8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相应提高10个百分点,基金支付上限为3000元。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关注,如您还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医保办电话:0719-862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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