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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修路占用山林耕地补偿款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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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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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房一级路修路,占用了房县大木厂镇五谷庙村(原柳树垭村)山林和耕地,这都施工一年多了,补偿款也没有补偿给老百姓。国家的政策不是应该先补偿了后施工吗?这样是不是老百姓可以阻止施工啊?难道政策是路修好了以后慢慢的给老百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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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的关注。 经核实,十房一级路建设是我县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路线途径境内土城、大木厂镇,为使项目有序推进,房县人民政府已专门成立了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协调项目建设工作。涉及项目用地补偿问题,县指挥部正在会同相关乡镇、村组核对计算,申请县政府批准拨付。具体情况请详询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王兵,联系电话:13597886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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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的关注。
经核实,十房一级路建设是我县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路线途径境内土城、大木厂镇,为使项目有序推进,房县人民政府已专门成立了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协调项目建设工作。涉及项目用地补偿问题,县指挥部正在会同相关乡镇、村组核对计算,申请县政府批准拨付。具体情况请详询项目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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