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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堰杨家沟巷到底搬不搬迁啊?不搬的话请允许我们改建或改造自己的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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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0 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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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回复如下: 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体制的通知》(十政发〔2020〕23号)规定,自2020年以后,区级政府是土地收储工作的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土地征收、收储及开发平整工作。经核实,目前您所述的三堰杨家沟巷处未纳入土地收储范围。 建议您关注茅箭新闻网,若启动征收项目,相关公告将第一时间在茅箭新闻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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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0 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回复如下:
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体制的通知》(十政发〔2020〕23号)规定,自2020年以后,区级政府是土地收储工作的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土地征收、收储及开发平整工作。经核实,目前您所述的三堰杨家沟巷处未纳入土地收储范围。
建议您关注茅箭新闻网,若启动征收项目,相关公告将第一时间在茅箭新闻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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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0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搬迁,也不可能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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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没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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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23-11-9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堰杨家沟巷处未纳入土地收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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