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0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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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通告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呼吸系统发热病人的治疗费用中
个人承担部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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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对呼吸系统发热病人实行
治疗费用中个人承担部分免费的通告
根据第五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和省、市指挥部对发热病人“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要求,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在十堰经开区工作和居住的居民,且在经开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收治的所有呼吸系统发热患者,对其诊疗费用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全部由地方财政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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