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延期办、电话办 疫情防控期间市公安交管局实施7条车驾管业务便民服务举措
一、网上办 (一)车驾管业务:群众可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应用平台( CQ.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等在网上直接申请办理补换领牌证(驾驶证、行驶证、号牌)、免检合格标志、驾驶证审验、申领临时号牌业务等38项网上业务,直接网上办、掌上办,网上办理完成后选择线下邮递送达到家。 2月8日,“交管12123”APP新增个人用户申领临时号牌功能,有以下3种情形的用户可以办理:一是对新购置的车辆,可以网上提交有关证明凭证影像资料,直接申领临时号牌。二是对新购置车辆原临时号牌超过有效期的,可以在网上再次申领临时号牌,无需再次提交相关证明。三是对车辆转出后未办理转入、原临时号牌超过有效期的,可以在网上再次申领临时号牌。 (二)交通违法处理:可通过“交管12123”APP等互联网端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和缴纳交通罚款。为方便群众网上处理,已进一步拓宽可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处理的交通违法范围及规则:一是驾驶人备案他人或单位名下车辆后可以处理备案时间以前产生的交通违法;二是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对单位名下小型非营运车辆进行备案并处理交通违法(备案时短信验证码将发送至车辆管理人预留手机号码);三是驾驶人可以处理备案后的非营运大、中型车辆和摩托车的交通违法。 (三)交通事故处理: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交通事故后,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事故快处系统在线快速处理。 二、延期办 (四)驾驶人考试、满分及审验教育:延期办理驾驶人考试、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等有时限要求的业务。对已在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的,群众可以自主选择取消考试预约,取消考试预约不计入考试次数,也不影响下次考试预约排序。因疫情期间暂停的驾驶人考试、满分及审验教育将统一取消已申请的预约,并根据疫情情况延期办理。对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以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驾驶,保障学车考证权益。 (五)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对已在互联网预选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延长预选号码有效期,疫情结束后可以继续办理登记。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在疫情结束后群众可选择继续学习驾驶。 (六)违法处理业务:对于需要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处理的交通违法,疫情期间当事人不能及时前往处理的,允许延期处理。 三、电话办 (七)咨询业务:工作时间群众可拨打17320590902(车驾管业务)、8877772(交通违法处理)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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