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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湖北省人民政府相关通告及十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3、第24号通告要求,现居十堰的本省外市人员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员暂时不得返程。对于危机特殊情况的,需向现住地县级防控指挥部申请,提交自身健康证明、目的地县级防控指挥部同意返回意见,经现住地县级防控指挥部审核后方可返程,并自行解决返程交通工具问题(自驾)。对于一般复工返程的,请暂留十堰,待相关政策允许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及时为您做好返程服务保障工作。感谢理解!如还有需要咨询的问题,白天请拨打8112754/8112738,夜间请拨打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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