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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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现居十堰的外地人员离堰外出事宜郑重提醒如下:
1.根据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湖北省人民政府相关通告及十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3号、第24号通告要求,现居十堰的本省外市人员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员暂时不得返程。
2.对于危急特殊情况的,需向现住地县级防控指挥部申请,提交自身健康证明、目的地县级防控指挥部同意返回意见,经现住地县级防控指挥部审核后方可返程,并自行解决返程交通工具问题。
3.对于一般复工返程的,请暂留十堰,待相关政策允许后,我们将及时为您做好返程服务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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