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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2月20日通告精神,22日,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发布第三次解答:
1
十堰防控形势有变化吗?
全省、全市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期,疫情形势开始出现积极变化,但总体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目前管控要求,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守望相助、共克时艰,合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到没有特殊需求坚决不出门!感谢市民朋友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
各类企业复工时间有变化吗?
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各类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10日24时前复工。
目前仅对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四类企业”向企业所在县(市、区)经信局报备。未经企业所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不得复工复产。
3
各类学校继续延期开学吗?
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各种培训机构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请大家密切关注权威媒体。
4
交通管控措施有变化吗?
城区道路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调整后的勤务更加严格,全覆盖、无死角。除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允许的“六类车辆”“四类人员”驾驶车辆和指挥部临时允许通行的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通行。 对违反禁令通行的机动车辆,一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非机动车一律扣留,并予以曝光。涉及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报至所属单位和纪委监委。
5
参与防疫工作的干部职工
交通出行有什么新要求?
原则上就近安排,选择步行。路途较远确需交通工具的,单位安排通勤车保障参加防疫工作的干部职工交通出行,鼓励干部职工使用应急出租车或拼车出行;减少出行频率,严禁串岗和非工作需要的流动。
6
各县(市、区)居民到城区就医允许通行吗?
普通病症、孕检复诊、买药请就近就医,确保市内县市区之间人员不流通;危重病人(含透析、化疗、急救)建议拨打120救护车运送。确需私家车运送的,需持有县级医院转诊证明、市内医院接诊意见,上报申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调度出行。
7
十堰与省内其他市、州能够互通吗?
原则上十堰与省内各市、州(不含武汉)之间是禁止流动的。
8
滞留省外人员返堰怎么办?
目前只允许自驾返堰:申请人要在秦楚网、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在外人员返鄂返汉申请表》,报目的地所属单位或社区(村)集中汇总,向所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县(市、区)防控指挥部负责审核申请,确定返回人员名单和返回日期,通知申请单位、社区;申请单位、社区负责以纸质或电子证明、微信图片等形式传给需要返回的人员;经审核批准返回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发放的纸质或电子证明、微信图片等,途经封控卡点时交验登记,体温检测正常后放行。
9
滞留在堰人员返汉怎么办?
目前只允许自驾车返回武汉:申请人要在秦楚网、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申请表》后,向武汉市当地单位或社区(村)提出申请,并取得武汉市区级以上防控指挥部审核证明;经审核批准返回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武汉市区级以上防控指挥部审核证明(纸质或电子证明、微信图片等),途经封控卡点时交验登记,体温检测正常后放行。
10
获准复工复产企业的员工出行怎么办?
员工一律不得自驾车上下班。有通勤车的,由企业安排通勤车接送员工上下班,严控乘员数量;无通勤车的,由企业出具复工相关证明,定制公交车接送。上班途中,人员只许上、不许下;下班途中,人员只许下,不许上,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蹭车”。车辆和员工防疫工作由企业和承运单位共同负责。
11
必须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通行怎么办?
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区域间快速调运。简化蔬菜种苗、仔畜雏禽及种畜禽、水产种苗、饲料、农药、种子、化肥以及生产化肥所需煤炭、磷矿石、硫磺等原辅料车辆运输通行证办理流程,确保优先便捷通行。需在县内运输的、由村出具通行证明;需在市(州)内运输的,由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通行证;需在省内运输的,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通行证;需跨省运输的,由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开通仔畜雏禽及种畜禽运输通道,满足养殖场补栏等生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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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有特殊出行需求怎么办?
可针对市公安局出台的《 十堰公安110涉疫必应二十条》具体内容,白天拨打0719-8112738、8112754,夜晚拨打110求助,均能在第一时间回应、处置您的诉求。
上述政策如有变化,将及时对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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