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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网信办 发表于 2020-02-23 22:32:54 部文件精神,返程人员需向目的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目的地出具同意返程证明,负责管控返程人员的村(社区)或相关单位对返程人员接受管控期间医学观察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郧西县居民医学观察证明书》上盖章。当事人填写《离堰返程承诺书》,并持《郧西县居民医学观察证明书》到当地乡镇卫生院做必要健康检查,经盖章确认后方可返程。 自驾车的返程人员,持《郧西县居民医学观察证明书》准予通行,直接返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程人员,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负责安排车辆统一送至陕西省商洛市(或安康市)火车站,自主返程,所有费用自理。 郧西县指挥部交通组电话:0719-6313169 感谢您的咨询! 郧西县网信办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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