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留言已收到,与您电联取得联系,已了解到目前您的基本情况。郧阳区已对疫情防控期间离郧外出事宜进行了通告,具体内容您可以通过郧阳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了解。
郧阳区疫情防控期间离郧外出暂行规定
一、根据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湖北省人民政府通告及十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3号、第24号通告要求,目前各种出市、出省通道关闭,请大家耐心等待,待疫情解除后再外出,原则上区防控指挥部不予受理审批。 二、如有特殊紧急迫切出行需求,必须达到以下条件:1、取得目的地县级以上防控指挥部批准的返回证明。2、签订《离郧返程承诺书》(附件1)。3、区人民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出具的相关人员健康证明(附件2)。4、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管控组审核并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注:自行解决返程交通工具问题) 三、获得批准的出行人员要严格遵守出发地、目的地及沿途地区防疫规定,如遇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当地防控指挥部报告。 十堰市郧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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