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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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返程人员需向目的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目的地出具同意返程证明,负责管控返程人员的村(社区)或相关单位对返程人员接受管控期间医学观察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郧西县居民医学观察证明书》上盖章。当事人填写《离堰返程承诺书》,并持《郧西县居民医学观察证明书》到当地乡镇卫生院做必要健康检查,经盖章确认后方可返程。(上述证明书和承诺书可在郧西在线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自驾车的返程人员,持《郧西县居民医学观察证明书》准予通行,直接返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程人员,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负责安排车辆统一送至陕西省商洛市(或安康市)火车站,自主返程,所有费用自理。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组电话:0719--631316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外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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