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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 农民工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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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5 11: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威望
望领导体谅!常年在江苏打工,支撑一家人。房贷 家庭生活支出……,如今封城,已有月余,返乡回来将近俩月。现如今没有经济来源,恐疫情尚未结束,已撑不住,愿领导体谅关照一下,每一位为了生活,在外打拼的民工……,有没惠民的政策啥的,能多少有点收入来源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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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5 17: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郧阳区 发表于 2020-2-25 11:26
网友,您好,请您留下地址或联系方式,方便我们为您解决困难。

1316563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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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5 18: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郧阳区 发表于 2020-2-25 11:26
网友,您好,请您留下地址或联系方式,方便我们为您解决困难。

郧阳区人 电话 13165630868 ,现住张湾区汉江街道清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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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5 19: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郧阳区 发表于 2020-2-25 11:26
网友,您好,请您留下地址或联系方式,方便我们为您解决困难。

郧阳区人  13165630868  现住张湾区汉江街道清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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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9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 告(第35号)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在十堰的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因各种原因滞留在十堰、生活存在困难的外地人员(以下简称滞留在堰外地人员),由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提供救助服务。
二、对在十堰就业就学的大学生,由所在单位、学校和教育部门提供必要生活保障。
三、对急需医疗救助的滞留在堰外地人员,由所在县(市、区)政府安排到指定医院医治,确有困难的,医疗费用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滞留在堰外地人员,由民政部门给予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五、对有就业愿望且通过健康检测、医学观察身体健康的人员,所在县(市、区)可从中招募志愿者,由人社部门安排到社区、村从事防疫等工作,并按照20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工作补贴,所需资金从工业结构调整稳就业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
六、滞留在堰外地人员生活困难人员可拨打12345市长专线进行咨询和求助,也可拨打市、县民政局求助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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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9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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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3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住郧西农村家庭里,全家吃饭都靠我一个人打工挣钱维特生活,去年11月份从西安回到老家到现在,又不能出门,生活无法下去了,领导们关心关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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