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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市外离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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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4 22: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我们全家自1月16日自孝感来到郧阳区,严格遵守政府的各项要求,已隔离近两个月。昨天开始可以申请离堰返孝,但是今天早上被告知申请不通过,理由是目的地入境接收材料不符合要求。但是在市里发布的43号通告里,对省内中低风险地区之间流动并未明确提出要求目的地提供接收证明;今天下午孝感市相关政策也出台了,明确提到省内中低风险地区往返无需流入地接收证明。敬请各位领导告知,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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