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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将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和上牌照规定答复如下:
电动自行车新标准:(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2)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5)蓄电池标准电压小于或等于48V;(6)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对于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上正式号牌。需提供下列材料向居住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1)《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2)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4)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5)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对于2019年4月15日以前购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上临时号牌,有效期为三年。需提供下列材料向居住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1)《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2)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4)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5)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该业务已于2019年12月31日停止办理)
对于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核发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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