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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去见了一个嫂子介绍的相亲对象,我是未婚,对方是离异不带孩子,她比我小几岁,提的第一个要求就是,每年寒暑假要给她和前夫的女儿报一个兴趣班,并且接到家里来一起生活一段时间,要求我视如己出,不得有瑕疵!
这个我直接拒绝了,理由是用金钱维系着前一个家庭的关系,会产生强烈的纽带,既然你已经离婚,就应该不要去过度涉足前一个家庭的事情,而是把家庭重心放到现在这个即将组建的家庭,再一个就是,你每年都要接女儿来这个家,必定就会和前一个家庭产生交流,协调,沟通,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威胁,一个非常大的定时炸弹!因为感情并不能一直保鲜,一但某一年你觉得你过的不幸福了,你就有机会和你前夫旧情复燃,导致我的家庭破裂!
并且我还对她提出了我的建议,到时候放假你给你前夫钱,让他们来操作兴趣班的事情,你不要去涉足,我们应该过好我们自己的生活!如果你前夫结婚了,你前夫的妻子也不允许这样的关系保持下去,毕竟这样的关系始终是一个对现有家庭的威胁!
我告诉她既然离婚,你就没有责任与义务去这么干了,最后她不愿意妥协,说是她自己的女儿,她说她有义务要去这么做!当然我也尊重了她的选择,毕竟我没有结过婚,有些东西我可能理解的不够深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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