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8747|回复: 1
收起左侧

[市教育局] 请教市教育局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2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0-4-26 20: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威望
请问十堰市教育局针对2020年4月10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这个文件是怎么贯彻的?有没有本地细划规定?谢谢!

最佳答案

查看完整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疫情期间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为了最大限度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迟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同时要求学校结合实际通过网络、电视等移动终端方式,开展网络教学、自主学习和在辅导答疑工作,全力保障推迟开学不停教学、不停学习,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 按照《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4-26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疫情期间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为了最大限度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迟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同时要求学校结合实际通过网络、电视等移动终端方式,开展网络教学、自主学习和在辅导答疑工作,全力保障推迟开学不停教学、不停学习,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
    按照《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我们在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筹备开学准备的同时,积极与主管物价的市发改委多次商讨规范疫情期间学校、幼儿园收费问题。4月17日向市发改委发函《十堰市教育局关于疫情期间各阶段教育收费建议》,并由市发改委向省发改委并省政府上报了我市加强疫情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争取省政府尽快出台疫情期间学校和幼儿园收费指导意见,同时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妥善处理部分学校、幼儿园跨学期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和住宿费问题以及坚决查处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乱收费行为。
请留言者登录后对我们的工作做个评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