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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望
我家一亲人于2月26火化。3月24日,十堰疫情解封后我到公墓询问何时可以购买公墓安葬,当时工作人员说暂时还不允许买公墓,要打电话咨询上级领导。工作人员当时致电后告诉 我”领导同意,可以买",于是当时签订了购买合同,但还未交款。工作人员告知交款要等“上级的”通知。 3月26日上午接公墓工作人员电话说可以去交费了,我就立即去殡葬所办理了交费。3月27日上午我分别接到社区工作人员及殡葬所的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告知我说,我家亲人的火化时间符合优惠政策,可去办理退费手续,并且27-29日期间(具体日期我记不太清楚了)购买公墓并安葬的也享受30%的优惠政策。我当时就问,那我们昨天买的公墓,能享受吗?工作人员说向上级反映,让我也找公墓处联系。
3月29日我去先去殡葬所办理了退火化费的手续,后去公墓处办理完亲人的安葬。第二天,我打电话询问公墓工作人员,反映社区致电告知我2月份火化 、3月29日安葬的购买公墓有30%优惠,是否属实。工作人员答复我家逝者的火化时间和安葬时间均符合规定,就是购买时间得是27-29号之间的不符合。她说会向上级反映,节后(清明节)有消息会再联系我们。
节后第一周我未接到公墓处工作人员反馈的电话,又打电话过去问,工作人员让我问殡葬所。于是在(清明)节后第二周(3月13日左右)又致电殡葬所,向她们反映情况 ,工作人员答复需向上级反映,已经给我登记 了,有消息会通知我。又等了一周依旧无人回复结果,我于4月21日致电殡葬所,工作人员又说购买公墓有没有优惠,优惠多少由公墓处解释,让我找公墓处。我又联系公墓处,公墓处回答,我们的购买公墓的时间不符合不行。我问,这次不论是火化享受退费还是公墓优惠应该有理由吧,也应该有文件吧,是否可以看文件,工作人员答复文件时间是27-29期间购买的才行,他们也没看到文件,是上级通知 的。
我想请问:这次不论是火化的退费还是公墓优惠政策,肯定是因为在疫情期间逝世的逝者不能及时安葬而出台的政策吧,那么为什么火化时间符合,安葬时间也符合的,购买公墓时间为26日,为何不能享受优惠,而且文件是27日出的,那么就是说政府至少在3月26日前就已经有这种意向了,而公墓工作人员是3月26日上午就打电话告诉我可以交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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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政策在疫情期间对于殡葬费用是采取阶梯式减免,您可拨打电话:8117107留下联系方式和信息,我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后,按政策给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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