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郧阳区外滩一号准业主,2017年10年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合同约定2019年12月30日交房。时间到了,开发商也没有通知交房。我们为了早日住上房子,多次在售楼部问,售楼部工作人员让在中信物业公司拿钥匙。可在拿钥匙时燃气安装费交得很冤。2017年6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7]1171号规定: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性质的收费涵盖范围严格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等纳入房价,不再另外向燃气用户收取。2017年11月22日,十堰市物价局下发了《十堰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十堰城区天然气安装及相关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十价环资规[2017]19号),通知规定,2017年6月20日后签订的售房合同的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等纳入房价,不得另外向燃气用户收取。据此,2017年6月20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一律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2017年6月20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合同履约。我们是2017年10月签订的购买合同,可是物业公司不管,非要交燃气安装费。为了拿钥匙,业主只好交钱。后来业主找了该区房管部门,房管部门要求物业整改。奇怪的是,物业竟然说没有钱,将业主交的燃气安装费给员工发工资了。请该区相关部门解决为盼,让业主早日住上舒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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