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这种事情,电视上经常看到,现实生活当中其实也不少。这种行为,不但伤害家人,伤害家庭,对自己也是一种伤害。接下来我们要讲的这个人,对自己老婆实施家暴以后,被警察拘留了,一起来看看吧。
4月20日晚上6点多,嘉兴嘉善县公安局干窑派出所接到报警,一个自称叫小夏的女人,说自己被老公家暴了。接到电话之后,民警马上赶到了事发现场。 嘉善县公安局干窑派出所民警陈聪说,现场人也挺多的,包括夫妻双方的家属都在现查现场,老公已经停止他的暴力行为了。 “我女儿被这个男的(她老公)打了。”“你打她了吗?”“打了。”“你为什么打她?”“她打我妈,我打回去。” 警察了解到,这对夫妻是嘉善本地人,两个人都三十出头,有一个上小学的孩子。这段时间,小夏的老公一直住在外面没有回家,而她跟婆婆两个人住在家里,时间一长,矛盾就出来了。 陈警官说,婆媳之间难免会有磕磕碰碰,性格上不合包括他们有个小孩,在带孩子方面意见产生分歧,主要是这方面引起的矛盾。
因为生活习惯不同,想法不一样,婆媳俩积累下了不少的矛盾。 陈警官介绍,有了矛盾之后,婆婆哪儿都见媳妇儿不顺眼,当然反过来媳妇儿也觉得婆婆对自己不好,也见婆婆比较糟心,两个人时而不理睬,甚至是相互骂两句。这都是家常便饭。 20号下午,婆媳俩又因为一些小事情闹了矛盾,弄得很不愉快,婆婆很生气,就给儿子打电话,说自己被小夏欺负了。儿子一听老妈被欺负了,怎么忍得住,马上从外面赶了回来,要给小夏一点颜色看看。 “他为什么要打你?”“一点事情都没有,回到家里就打我。问也没问什么事情。什么事都没有。” “在哪里打的?”“就在这里。”“你怎么打的?用手打巴掌还是打什么?”“打巴掌。”“打几下?”“两三下。”“把他带车子上去。” 本来是自己家庭内部的矛盾,但因为家暴的行为就闹到了派出所。事实弄清楚了,小夏老公因为自己打人的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公安机关还给他开出了《家庭暴力告诫书》。
嘉善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朱韬说,对本次施暴者实行的家庭暴力行为予以记录,是对他的一次书面的警告,如果说涉及到离婚诉讼的话,对他也是有个不利的评价。 民警也提醒大家,家庭暴力行为对家庭对社会危害很大,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受害人不能忍气吞声。 朱警官说,受害者可以向施暴者的单位或者社区,以及被施暴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是家庭成员有这样一个投诉或者控告的权利,另外也可以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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