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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 请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外滩一号小区中信物业违规收取燃气安装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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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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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郧阳区外滩一号准业主,201710年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合同约定20191230日交房。时间到了,开发商也没有通知交房。我们为了早日住上房子,多次在售楼部问,售楼部工作人员让在中信物业公司拿钥匙。可在拿钥匙时燃气安装费交得很冤。2017620日,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7]1171号规定: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性质的收费涵盖范围严格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等纳入房价,不再另外向燃气用户收取。20171122,十堰市物价局下发了《十堰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十堰城区天然气安装及相关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十价环资规[2017]19号),通知规定,2017620日后签订的售房合同的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等纳入房价,不得另外向燃气用户收取。据此,2017620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一律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2017620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合同履约。我们是201710月签订的购买合同,可是物业公司不管,非要交燃气安装费。为了拿钥匙,业主只好交钱。该物业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藐视法律法规,非法收取业主的资金。请相关部门监管该物业的不法行为,帮我们讨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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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我区房管局已收悉您的来信,关于收取2290元燃气初装费问题,根据2017年6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7]1171号和2017年11月22日十堰市物价局下发了《十堰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十堰城区天然气安装及相关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十价环资规[2017]19号)相关规定,2017年6月20日后签订的售房合同的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等纳入房价,不得另外向燃气用户收取。针对信访人投诉我局已责成外滩1号开发企业迅速进行自查,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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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我区房管局已收悉您的来信,关于收取2290元燃气初装费问题,根据2017年6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7]1171号和2017年11月22日十堰市物价局下发了《十堰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十堰城区天然气安装及相关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十价环资规[2017]19号)相关规定,2017年6月20日后签订的售房合同的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等纳入房价,不得另外向燃气用户收取。针对信访人投诉我局已责成外滩1号开发企业迅速进行自查,若有违反文件规定现象,将立即责成其整改。信访人若仍有疑问,可咨询0719-7228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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