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安茅箭分局回复如下:
群众反映:“因忘带身份证想到派出所办理临时证件,派出所没有办理”的情况,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根据这一规定,公民在以下三种情形下,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一是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即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初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二是换领居民身份证,即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换领新证,或者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要求公安机关予以更正,换发新证。三是补领居民身份证,即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对于公民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该群众在派出所申请办理临时证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只是因为要使用身份证而身份证没带在身边,不符合办理临时证的条件。因此派出所不予办理。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