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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张湾区艳湖小区43号楼的居民,在我们居民楼的旁边,从2015年起就在我们平时活动的场所搭起了一个违章建筑,开始以为服务小区居民的临时点,后来发现不是那个事情。他们根本不为居民服务,就是一个工程施工队的非法窝点,早晚施工噪音扰民,有时还搞到深夜,里面 存放了大量的易燃易爆物品,危及周围居民的生命安全,我们向张湾区投诉,张湾区的回复是这样的: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张湾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车城执法大队现场核查:现场无新增违建,来信人所反映的建筑物系小区配电房及工具房。
请领导们看看,这是现场核查后的回复吗?这是非法施工窝点的保护伞啊!请领导们早点帮我们取缔这个非法施工的窝点,早日还我们正常、安宁的生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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