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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 郧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未完全执行房屋征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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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1 15: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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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魏金章,现年72岁,原居城北东路3号,住宅面积86.31房产证产权证号20070540,土地证号2011883。因城北东路改造被征收,于2013年12月12日与郧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合同(郧房征字20号),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产权调换的补偿安置办法予以补偿。合同约定调换比例为砖混1:1.2享受补偿面积103.572m实际调换安置房屋为开发商陈玉安所开发的书香门第7号楼1单元302面积为86.9m补偿金70601元。(同栋7号楼亦有3户类似安置户未拿到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合同第四条约定调换产权证办理由房屋征收办负责,承担各项税费,并在结清税款之日起半年内交付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我们己交付原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收到补偿金70601元,并搬至书香门第7号楼,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至今仍未拿到。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无法贷款,交易,带来了不便,也使人很无安全感。合同签订于2013年12目,现今己是2020年6月,耗时持久。我曾奔走行政服务中心多次始终无果,无奈发贴出声,垦请政府予以解决,谢谢!
                              魏金章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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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督促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尽快处理,如果您在此期间有新的问题需要咨询,也可以直接与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工作人员对接咨询,联系电话0719-7232844。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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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督促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尽快处理,如果您在此期间有新的问题需要咨询,也可以直接与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工作人员对接咨询,联系电话0719-7232844。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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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5 09: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郧阳区 发表于 2020-6-15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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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5 09: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电联自然资源规划局7232844.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找不动产服务中心7239009.电联说7号楼房产证未办,让找开发商。问题是合同约定相关责任人是政府部门,这个怎么解释。开发商言传现不在郧阳,怎么找寻?求关注解决。如联系开发商有进展,会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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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0-6-1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办理不动产证需权利人依法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对于开发房来说,住户要拿到产权证,要经过两个环节:首先开发企业需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然后再由住户与开发企业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截至目前,我们没有收到该小区的办证申请,同时据我们掌握的情况,该小区目前存在超规划建设等违法用地行为,在违法行为未处理前是不能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由于首次登记无法启动,对于住户的产权转移登记自然无法启动。 对于开发企业不积极为住户办证的问题,区政府已成立解遗办,着手解决其中的问题,但由于情况复杂,可能短时间不一定能解决到位,若你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可以依据购房合同约定寻求司法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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