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展大道自高速十堰东出口至红卫工业新区并连接316国道花果至黄龙段,1)、禁止(或分时段)过境重载车辆借道市区道路通行。2)、确需进入十堰城区(物流园等)的重载车辆,限时段统一放行。3)、在G70、G7011、G59高速距十堰城区各方向20KM-30KM处设置“载重车辆禁止进入十堰城区”标志。4)、限制城区渣土车在交通高峰时段通行。5)、限制危化品车过境十堰城区。6)、控制市内物流车辆分时段通行。7)2吨以上载重货车,严格执行靠右行驶,不得占用其他车道。以上如能实施,可以缓解发展大道十堰东路口、佰昌物流园路口、万通工业园路口、万达路口、风神大道接49厂路口的几个堵点。使发展大道成为贯通十堰东西两端的快速路。 2、 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慢速车辆(四轮电瓶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等),驾驶人普遍缺乏基本的交通规则意识和极差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是造成交通拥堵和行车安全事故的顽疾。加强对此类驾驶人员的法规教育和管理处罚力度,分时、分路段限行。 3、 城区现有的道路交通标线划分的较为细致明确,为安全行车提供指示和帮助。但是在夜晚特别是路面有水(雨)的情况下,几乎看不见标线,在路口容易造成压线、越线行驶、破坏行车秩序、交通拥堵等情况。考虑在现有的喷涂材料中加入荧光粉或其他反光材料,在车灯照耀下提高标线清晰度辨识度,创造良好行车秩序。 4、 对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不按行人信号灯通过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按交规行驶、逆行、占用快速车道的、占道停车的,加大处罚力度。强化人、车分流;机动车、非机动车分流,严格执行各行其道,互不越位。优化人行横道分布,封闭过于频密的人行道、机动车调头道。 人人都是交通行为的参与者。交管部门压事故、保畅通,群众更要自觉配合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人人遵守规则,最终受益的是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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