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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 公司要求职工把退税的钱再上交公司,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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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6-28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亨运汽车销售公司要求职工把个税年度汇算退税的钱,再上交公司。这个合理吗?

还有个疑问,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5000元,亨运汽车销售公司职工月收入远远低于起征点,怎么会缴个税呢?又怎么会从个税年度汇算退税呢?

虽然退税的几百元也不是大数字,但是职工想弄清楚,恳请有关部门帮忙看看原因。

1、工资远低于个税起征点,该不该缴个税?

2、 把个税年度汇算退税的钱,再上交公司。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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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6-28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交税了很正常,因为很多单位是按年终奖的百分之三扣税的。也就是即使你每年的收入只有一万块,但给你发了1000块年终奖,单位也会给你申报30块的税。所以国家推出年度综合汇算,把不应该缴的税退给大家。这个把年度汇算退税的钱再交给公司,那绝对是霸王条款,是违法法律规定的,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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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6-28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总收入达不到起征点,职工咋可能扣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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