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口子都是湖北十堰市竹溪县蒋家堰镇中心学校的教职工,我先生从1971年开始在学校教书,一直到2009年病逝在岗位上,一共在校任职38年;我也在学校工作了25年,一直到2011年正式退休。 1998年单位评先评优,我们两口子都是学校综合评分最高,要职称有职称、要荣誉奖项有荣誉奖项。根据当时的政策,我们家优先分配到了一套单位福利房。 当时的要求是,教职工评上后要先交20000元福利房集资款,我们在乡镇学校教书,当时又刚成家立业,东拼西凑赶紧按要求交了这20000元,然后又举债装修、添置家具物件。住单位福利房的规定是:不允许转租、转卖,只能自己居住;如果有条件搬离,学校可以收回房子。除上述情况外,职工可以享受永久居住权。 1998年的十年过后,到了2009年,我先生因病去世,学校把我们1998年缴纳的20000元福利房集资款本金退回给了我。学校当时承诺我说:我可以永久居住。 现在又十年过去了,到了2020年,房价早已不是20000元能买到一套房的时候了。即使在乡镇,同样的房子也需要一二十万才能买到一套。 在这样的物价背景下,学校突然通知我说,因为要拆迁,我必须无条件搬走,而且没有任何安置措施。若限期未搬迁,学校将对我采取强制措施。 我不明白,这就是当初让我们两口子呕心沥血倾注了一辈子心血的学校给退休老职工的待遇?? 这就是因年年工作成绩优异得到单位福利房居住权之后,必然的遭遇?? 这就是在当前国家政策待遇各项公开透明情况下,对一个独居老人的搬迁解决办法?? 有人会问,我老了,我还有孩子,为什么不去跟孩子住?我和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只希望孩子能没有负担地过好自己的生活。我的两个孩子,一个远在海南务工、一个离得近,在市区创业。我老了,不想再飘零他乡生活无根,也不想给人在中年、艰难创业的儿子增加负担,除了每年因身体疗养要去市里暂住儿子家之外,我都喜欢一个人住在学校的福利房里,这儿才是我的根,是我跟我先生一辈子为学校付出的回报,也是我们两口子倾心教学的荣誉见证。 我是寒心,不知道这是政策的强行要求,还是学校的粗暴对待,竟然让只想安稳享受退休生活的我,快70岁了还要面临居无定所的窘境; 我是伤心,勤勤恳恳工作了这么多年,一辈子循规蹈矩按章行事,突然通知我房子不归我了,竟然几次找学校领导协商沟通都被拒绝; 我是揪心,福利房是时代政策的产物,放眼全国不止我一人会面临这样的问题,那我现在面临的结果,到底是地方的特例,还是时代政策的“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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