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龙泉黄冈学校阳光生优惠政策 1、对小升初学生,我校在正式开学前,组织(语文、数学、英语)小学学业水平考试,随到随考。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总分,给予奖励。
2、优惠档次: (1)270分以上:免学费、住宿费 (2)260分以上:免一半学费、住宿费 (3)250分以上:免住宿费。 学校对阳光生实行动态管理,一学年一评定:以每学年四次考试(两次期中、两次期末)为评价依据,两次期中考试成绩占40%,两次期末考试成绩占60%,达到对应成绩标准列为相应等级。 阳光生三年之内不能退学、转学,如有退学、转学的必须缴清以前享受阳光生待遇的所有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学籍手续。 咨询电话:0719-8541619 8541638 155 8697 1877微信同号 155 4993 5533胡校长 135 9372 3869潘主任 十堰龙泉黄冈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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