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8470|回复: 2
收起左侧

[张湾区] 关于炉子村安置房问题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8-7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威望
我是炉子村住户,因2012为了张湾区发展,听从上级指示,我住的房子拆迁,因我是一个老人,当时拆迁安置只给人平45平方,还建房最小是68.16的,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我一个老人也买不起,于是找了多次,炉子村领导相互推诿,不给老百姓解决,我只能通过网上问政,恳求张湾区领导给个合理地解决办法。

最佳答案

查看完整内容

网友您好,经了解,炉子村一个老年人核定安置面积45㎡,根据《建设新村(李家湾)安置区安置房分配实施办法》第七条“安置户选择安置房应根据核定安置面积就近选择房型面积,安置户选择的安置房建筑总面积不得超出核定安置面积的15%。安置户选择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核定安置面积15%以内的部分,按照2500元/㎡价格结算;超出核定安置面积15%以外的部分,按照市场价结算。”本户核定安置面积45㎡,可就近搭配户型选一套66.19㎡房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8-7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经了解,炉子村一个老年人核定安置面积45㎡,根据《建设新村(李家湾)安置区安置房分配实施办法》第七条“安置户选择安置房应根据核定安置面积就近选择房型面积,安置户选择的安置房建筑总面积不得超出核定安置面积的15%。安置户选择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核定安置面积15%以内的部分,按照2500元/㎡价格结算;超出核定安置面积15%以外的部分,按照市场价结算。”本户核定安置面积45㎡,可就近搭配户型选一套66.19㎡房屋,核定面积内的按照每平米620元的价格结算,核定面积上浮15%以内6.75㎡,按照2500元/㎡结算,超出15%以外部分14.44㎡部分按照市场评估价4295元/㎡缴纳房屋回购款,此政策已对村民给予优惠。

                                                                                                                        红卫街办:8520180
请留言者登录后对我们的工作做个评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8-14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不合理,为什么要4290元,当时拆迁时说的是1比1.5赔偿面积,等我们把房子拆迁了,你们又出了一个政策,另外,我们村有好多简易棚,都给分了几套房,这些人都在兴丽城住,难道一个村有两个政策,请领导给个合理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