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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反腐动态:上海市公安局长龚道安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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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0-8-18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中纪委官网消息: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http://www.ccdi.gov.cn/scdc/zggb ... 0200818_223986.html



     龚道安,男,1964年11月生,汉族,湖南澧县人,中共党员,1981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高级工程师。
  曾任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侦查处处长、行动技术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经侦总队总队长;
2007年12月——2010年10月,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0年11月——2012年10月,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长;
2012年10月——2017年06月,公安部十二局局长;
2017年06月——2018年01月,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上海公安学院院长;
2018年01月——,上海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上海公安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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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0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地域回避
第八条公务员担任县、乡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

公务员担任县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地域回避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执行。

第九条公务员地域回避按照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任职回避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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