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符合十堰市社保转移接收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携带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和身份证件,到社保大厅(朝阳路何家沟龙安酒店对面)36-37号窗口办理转移接收手续即可。由于您没有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无法确定您的个人信息:比如年龄,户籍地,性别等,所以无法判断您是否符合十堰市社保关系转移接收条件,建议您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719-846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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