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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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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9-14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威望
凤凰香郡小区17号楼前,本来是人行道,好多孩子在这条道上跑着玩,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物业私自把两端的水泥石墩移开了,变成了车行道,造成路面损坏的同时,更严重威胁行人安全。物业私自更改小区内道路使用用途,给行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是否需要经过交管部门的同意?

人行道

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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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9-14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发民意直通车的,管理员移到十堰城事,是几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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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0-9-14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内交通不归交管局管,所以交管局无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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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0-9-14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内归交管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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