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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 社保医保“离了婚”,苦了十堰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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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0-10-22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威望

根据市人社局、医保局移交工作部署,从10月1日起,涉及城区24万多名参保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正式由原市人社局移交给市医保中心。标志着十堰的社保医保正式“离婚”了。然而这本是件正常的业务划转,却因双方业务分割后,还有个适应的过程及系统等诸多问题,苦了十堰参保人。笔者看到,前来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和医保局窗口办事的人员排起了长长的队伍,人员一度超过平常一向人员较多的办税服务窗口。大家纷纷吐槽,认为当前办理社保医保核定交纳过程中存在以下弊端:


一是办理业务麻烦, 这主要体现在原来只在社保局一家就可办结的社保医保核定业务,现在硬是劈成两家。一家变两家后,参保人每月需要分别去社保、医保窗口排队取号等候办理业务,还得重复向两个单位提交资料。正是因为社保医保没有对参保信息共享,养老和医疗两部门各自为阵,导致社保有时候出一个月征集单,医疗出两个月征集单;一个有征集单 ,一个没有征集单,然后税务系统收到谁的就扣谁的,容易让人看不懂。


二是虽说社保和医保可在网上核单,但是因为宣传力度不够,好多参保人还不知道怎么办理。再加上网络时断时续,政务网在核保单上标有承办工作人员的名字却没有标注联系电话,当参保人在网上核保出现问题,无法联系工作人员寻求解决,虽说公示的有个联系电话,时常打了没有人接。


三是在政务网核定出来的《社保费申报表》只笼统显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大额医疗互助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整个单位缴纳的单位和员工个人的所有汇总缴费部分,也可查询显示参保人员名单,但无法显示单位每个员工的交费明细,更无法显示具体每个员工的单位和个人所承担的明细情况。当参保单位员工各月工资基数有变化,人员增减有变化时,想查询上月交费基数时麻烦的很。


据笔者初步了解,现在全市社保医保参保工作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需要改进:

㈠核保部门应该制作业务教程并收集整理网上核保常见问题及处理解决方法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参保人非接触式申报;并希望将单位和灵活就业分设窗口办理业务,减少排队时间。


㈡鉴于社保医保都是以参保人的工资基数为核定参保缴费依据,建议在政务中心设立社保医保合并一窗式受理核保窗口,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共享的优势,将参保信息推送给这两个单位业务部门,生成两张表推送到税务分别扣缴,就能解决收费归两个单位帐户的情况,避免让参保人重复提交资料、重复排队核保的情况。


㈢设立网上客服方便参保人咨询服务;并在公示每张核保单的经办人的同时,公示其联系电话,方便参保人与核保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沟通协调核保事宜。


㈣ 网上公示核准结果或者进度时应明确显示是否通过或者是未通过原因需补交什么材料等信息。现行的公示的查询到的当前办理状态为“准予许可办结”,当前环节为“网上申报”,处理意见为“提交网上申报信息”的结论,申报人不知道是通过了还是没通过。


㈤系统增加查询参保单位人员交费明细信息。因为社保医保既有单位交费部分,还有职工个人承担部分,参保单位在完成申报扣缴后,还需清算员工个人负担的那部分费用,这里能够查询到交费明细,就显得最有说服力了。因此参保人希望参保系统能像税务扣交自然人个人收入所得税系统一样,能将每一位参保人的详细信息有所显示,方便参保人在网上查询。


我们有理由相信:改革的初衷肯定是好的,现在的阵痛只是暂时的。我们更希望职能部门能研究出一套切实可行又方便参保人的业务流程,尽快改变社保医保分个家,苦了十堰参保人的现象,更加周到地服务全市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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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问政人您好,非常感谢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市社保局高度重视,拟尽快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加以解决,践行23℃人社服务理念,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等原因,按照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关于业务移交工作安排,遵循权责明晰的原则,原由市社保局代办的医疗保险申报核定、医保关系转移、医保账户分配、医保有关政策咨询等工作从9月底正式移交医保部门。参保单位、办事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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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2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问政人您好,非常感谢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市社保局高度重视,拟尽快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加以解决,践行23℃人社服务理念,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等原因,按照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关于业务移交工作安排,遵循权责明晰的原则,原由市社保局代办的医疗保险申报核定、医保关系转移、医保账户分配、医保有关政策咨询等工作从9月底正式移交医保部门。参保单位、办事群众在办理社保和医保业务核定时不能像原有的五险一单模式进行一站式一部门服务。
业务模式的转变给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带来了一定的不便和困扰,但是我们相信这只是暂时的,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的大力推进,您提到的有关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关于您提及的其他非常有价值的专业建议,届时有具体解决方案,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公布在我局微信公众号,敬请关注“十堰市社会保险局”。社保咨询热线0719-12333  8485175 单位核定科电话0719-8465526。再次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注和建议,祝您工作愉快!
十堰市社会保险局     
                  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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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0-10-23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热心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建议,因为我们工作的缺陷给您及全市参保群众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今年9月按机构改革要求,原社保局承办的医疗保险参保核定工作移交至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经办。我局通过组织培训、引导分流、服务下沉等工作措施承办业务,但因医疗保险参保核定未纳入国家政务网网办事项,参保核定业务只能在现场办理,承办以来我局工作人员中午不休下午延时下班时间到七点半,保障前来办事群众办理事项日清日结,对医保核定排长队问题,我们一直在不断调整改革之中。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召集班子成员及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研究并与人社局紧急协商,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增设大厅服务窗口,承办服务事项;
       二是再次向省汇报争取早日列入网办事项,实现“一网通办”;
       三是与社保局窗口联办,实现“一窗通办”,取消两次叫号排队。
       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热心关注,望您能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广大参保市民在办理医保业务中有什么操心事,烦心事请告诉我们,医保核定业务联系电话862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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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5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问政人您好,非常感谢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市社保局高度重视,拟尽快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加以解决,践行23℃人社服务理念,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等原因,按照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关于业务移交工作安排,遵循权责明晰的原则,原由市社保局代办的医疗保险申报核定、医保关系转移、医保账户分配、医保有关政策咨询等工作从9月底正式移交医保部门。参保单位、办事群众在办理社保和医保业务核定时不能像原有的五险一单模式进行一站式一部门服务。
业务模式的转变给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带来了一定的不便和困扰,但是我们相信这只是暂时的,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的大力推进,您提到的有关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关于您提及的其他非常有价值的专业建议,届时有具体解决方案,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公布在我局微信公众号,敬请关注“十堰市社会保险局”。社保咨询热线0719-12333  8485175 单位核定科电话0719-8465526。再次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注和建议,祝您工作愉快!
十堰市社会保险局     
                  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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