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复字〔2020〕207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0422号提案的答复 陈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转设并建设一所新本科院校的建议》收悉,我们高度重视,根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案要求,在认真分析您提出的提案内容基础上,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政府同意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转设,尽快予以批准,并纳入到2020年省政府发展社会事业与民生实事工程之中。 独立学院属于本科层次高等教育,按照《高等教育法》规定设置权限在教育部,属于教育部达标性评审事项。2019年10月,在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考察评议基础上,省政府《关于申报2019年度本科学校设置的函》向教育部推荐湖南理工学院更名为“湖南理工大学”。今年1月,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理工学院更名大学及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转设的请示》向教育部做了专门汇报。不过,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号)明确,对以“学院”命名的举办高校,在完成独立学院转设前,不受理更名“大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已经将独立学院转设列为2020年高校设置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大力支持全省独立学院转设。现阶段首先需要岳阳市政府与湖南理工学院根据双方达成的初步协议加快推进南湖学院转设,在基础办学条件达标后尽快按程序申报。省教育厅在收到地方政府和举办高校正式申报转设材料基础上,将尽快组织省高评委专家组考察,省政府才可能在省教育厅考察评议意见基础上按程序向教育部推荐。 二、关于省发改委将转设后新建学院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省自然资源厅在新建学院项目用地指标、土地调规与变性等方面予以支持。 独立学院转设并建设一所新本科院校,对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单位在省政府同意转设后,抓紧落实建设条件,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省重点建设项目,如符合相关要求,将积极予以支持,报省政府批准后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三、关于省教育厅要加强对转设工作的政策指导,加强对新学院师资支持的协调;协助岳阳市政府对接好教育部,为转设与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专家考察评审与教育部审批提供保障。 省教育厅在职能职责范围内,大力支持全省独立学院转设。就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转设而言,近几个月,省教育厅负责人到岳阳调研2次,在长沙与湖南理工学院主要负责人座谈3次,多次与教育部沟通汇报,一直在努力并将继续做好沟通协调和政策指导服务。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3日 上面就是独立学院影响母体高校升格大学的典型例子,本科湖南理工学院升格大学已经板上钉钉,突然因为独立学院转设的事被耽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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