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市民朋友书: 高速十堰东站、十堰西站、张湾站区间 免费通行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各车属单位: 为有效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经市政府积极协调,并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同意,从2021年2月1日起,所有安装并使用ETC的机动车往返高速十堰东、十堰西、张湾收费站区间实行免费通行,通行费由十堰市政府统一向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费通行时间:2021年2月1日8:00时起。 二、免费通行区间:高速十堰东、十堰西、张湾站区间,从3个收费站任何2个收费站上下高速均免费通行,通行费由十堰市政府统一支付,如只通过3个站中1个收费站上、下高速,则现场缴纳通行费,不予免费。 三、免费通行车辆:所有机动车(黄牌、蓝牌、绿牌),含市内、市外车辆。 四、免费通行车辆条件:往返高速十堰东站、十堰西站、张湾站区间免费通行车辆必须安装ETC并正常使用,从ETC通道上、下高速,未安装ETC、安装ETC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不实行免费通行。 五、免费通行通道:从3个收费站ETC通道上、下高速车辆才能享受免费通行政策,从人工通道上、下高速的车辆不免费通行,须现场缴纳通行费。 六、提醒注意事项 1.未安装ETC的车辆尽快安装并正常使用,已安装ETC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请尽快解决,以免下、下高速时耽搁时间,引发矛盾。 2.必须从3个站中任何2个站上下高速才能享受免费,只从3个站中1个站上、下不享受免费。 请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达。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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