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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 腹透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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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7 11: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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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1-2-27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留言在市城区参加医疗保险,咨询因腹膜透析发生费的报销问题,现回复如下: 腹膜透析因费用高,市医保已纳入慢性病保障范围,由于个体差导到医疗费用差别明显,导致没有实行直接结算的原因。今年市医疗保障局正对透析病人的报销政策进行调研调整,调整到位后推行持卡定点限额结算。在这之前如个人垫付压力大,可按季度到经办机构报销,缩短垫付时间。 谢谢您关心关注医保事业,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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