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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路交通执法支队] 请道路交通执法大队进来看看,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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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1-3-24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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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早上8点半左右,鄂C0937学教练车由建设大道往西城大道方向前进,期间多次不顾前后车安全,强行别车,加塞变道,不打转向灯,并在限速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行驶。请问执法大队领导:
1、该教练车此种驾驶方式是否违法?
2、该教练车当时是否是有学员驾驶?如果是由学员驾驶的,请问这样的学员考试是否合格?能否拿到驾证?
3、该教练车当时如果不是由学员驾驶,是否由该车所属驾校教练驾驶?如果是由教练驾驶,该教练的此种危险驾驶行为是否是习惯性的,该教练员的此种行为能否教出合格的驾驶员?
4、该教练车当时如果不是由学员驾驶,也不是由教练员驾驶,是否是交管部门相关人员驾驶?如果是,该工作人员的此种危险驾驶行为是否是习惯性的?该工作人员作为驾考的管理人员,能否胜任驾考工作?
5、该车在行进过程中,有车上人员对我车进行拍照,请问是否会对我车进行打击报复?谁能够保证公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安全? 6、驾校车辆作为学员学车的第一步,如果连基本的法律都能够践踏,如何能够教出能够安全文明驾驶的学员?
请道路交通执法大队的领导重视驾校车辆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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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2021年3月16日上午8点半左右,公交驾校教练员徐建刚驾驶鄂C0937学教练车从六堰广场开往柏林(途径张湾、红卫、建设大道、西城大道),情况属实。现场询问教练员徐建刚,电话询问同车的教练员杨涛和学员李世靖康、陈芳芳等,均反映该车正常行驶,未有交通违法行为,也未有对网友车辆进行拍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网友反映的“加塞变道、不打转向灯、超速”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属于公安交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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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4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调查,2021年3月16日上午8点半左右,公交驾校教练员徐建刚驾驶鄂C0937学教练车从六堰广场开往柏林(途径张湾、红卫、建设大道、西城大道),情况属实。现场询问教练员徐建刚,电话询问同车的教练员杨涛和学员李世靖康、陈芳芳等,均反映该车正常行驶,未有交通违法行为,也未有对网友车辆进行拍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网友反映的“加塞变道、不打转向灯、超速”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属于公安交管部门的管理范围,建议向公安交管部门反映。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要求车辆所属驾培机构加强对教练员的教育培训和教练车的管理,增强教练员和学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行车、文明驾驶。
下一步,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加强驾培机构监管力度,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秩序,保障辖区驾驶员培训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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