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恩华是2002年国足冲入韩日世界杯的成员,作为当年“七冠王”大连实德队的主力后卫,“黑子”张恩华是主要功臣之一。他后期还短暂效力过英甲的格林斯比等队。
张恩华的家人也透露了他离世前后的一些细节:就在前一天,张恩华度过了48岁生日,他还晒了生日宴当天与亲友喝酒的合影、生日蛋糕。
张恩华还在个人社交媒体上写道:“感谢同门师兄!感谢同门兄弟!感谢好兄弟!深圳启航!”;而张恩华的亲属描述称,张恩华系饮酒后突发心梗去世。
前国足队长范志毅在悼念时,如此写道:“昔日的队友,一路走好!”
不过,另一位足球人高雷雷的怀念之词,却引了一些争议:“酒肉朋友害人!可恶可恨!可惜了大好年华!逝者安息!”
前国安球员高雷雷的怀念之词,直接将矛头对准了为张恩华庆生的亲友,引发一些网友的不同意见。
其中一方认为:高雷雷说得好!朋友之间,以推杯换盏为形式的交往方式,是一种陋习,特别是国人在酒桌上,那种“瓶子不倒我不倒”的做派,其实是害人的坏习惯!
张恩华英年早逝,酒是其中一大诱恩,则同桌喝酒的亲友们,都有一定责任,甚至可以说,应为张恩华的去世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另一方则认为:“酒桌文化”,由来已久,亲朋好友相聚,酒是欢快、热闹之媒介,否则,聚餐就没了中国特色的亲热氛围,显得感情上也有些生分了。
且亲朋为张恩华庆生,本都是好意,现在将张恩华之死,让高雷雷都给说成是“酒肉朋友,可恶可恨”,这也会让其亲友从此背负一生的舆论谴责和良心之债,这似乎对其亲友有些过了。
这两种观点,或许都有一些道理——但是,我们不得不说,没有什么比生命的价值更大,在张恩华或因饮酒,特别可能是饮酒过度,且如果亲友们又有过度劝酒的情形下,则说亲朋好友们有一定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也并不为过。类似情形的案例也很多,不少同桌饮酒的亲友,最终都因此承担了一定的法律责任。
当然,对于人情世故很浓烈的中国传统社会,这种酒桌文化,也是一种事实存在——“存在即合理”,说明“酒桌文化”在我们这儿,也确实有一定的历史习惯沿革和现实需要,只不过,对于这种存在了多年的民间文化,我们并非要一成不变地固守,而应不断变革之!
像国人在酒桌上表现出的“喝酒看做人”的所谓哲理,可以说应该完全清除了!——能喝、敢喝、喝酒豪爽,或能 代表人的一定性情,但是,为人称道的品性,并一定必须通过喝酒的方式来表现,我们何不用有意义的实际行动来展现呢?
还有“酒桌文化”中最恶劣的现象是,一桌人总想灌倒特定的一两个人,并以之为后快,且还有人认为:我敬酒你必得喝,否则就是看不起人等等,这就是一种恶劣人性在酒劲驱使下的丑陋展现了。
所以,“酒桌文化”或许从我们的土壤里完全去除,并不太现实,但是,作为当代文明人,我们理应不断革新、改进这种传统的文化习惯,比如,在喝酒时,何妨以“点到为止”、“各随自便”为原则?何必要喝到生死两茫茫,与谁而言,都是一生之遗憾的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