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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村干部是“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收入无限低”的群体,但村干部不仅是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直接推动者、组织者和实践者,是党中央在农村经济工作中的中坚力量,是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是治理体系的最小群体是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细胞,同时村干部还肩负着综治维稳、平安创建、矛盾调处等工作,然而在诸多群众邻里纠纷、和矛盾诉求中除了能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的调处,对于难解难分的矛盾诉求中就得破立结合才能巧拙分明。
群众无小事,为民办实事。近日富康路居委会居民何某(留守老人)反应到,院里竹林中新长出的竹笋(茶杯粗、约一人高)无端被人折断,扔在竹林里,何某心里寻思,只我两个老人在家,自己从未做过对不起人的事,平素若有人要几根竹竿我都爽快应允,自家竹林生长多年从未有过这类事情发生,怀疑是双河村那个租种别人土地的张某所为,因为竹林的沟外是张某种的菜园,前一天下午还看见她载辣秧。之后何某就将此事向双河村和富康路居委会反映情况。
富康路居委会民调委员会接到何某诉求后,来到双河村党群服务中心,一起查看了竹林现场,确认毁掉的竹笋是刚搬不久,又仔细查看竹林是否对种地有影响,竹林距离菜地大概六米左右,中间一条自然沟正是双河河村与居委会界畔。调查完基本情况后,两个村的民调委员会分析,何某所反应的情况没有亲眼所见和抓到现场,而张某是在双河村购房户,在本村没有土地,她所经营的土地是租种的,如果张某不承认是她所为,双方调解将陷入僵局。
经专班分析,先将张某唤来村委会问下原委,不料民调委员会正在商量举措的时候,张某自己就到何某家诉说,紧跟着又来找村委会人员说搬竹笋不是她所为,跟预想没两样。杨书记语重心长的说道,“事情不大,但要有诚恳的态度,把事情和老人讲清楚没多大事”,张某随口又说:“我住在双河没土地,好不容易租了点土地,担心竹笋长高后会遮住自己的蔬菜,就随手搬了几根”。然后当事人与民调委员会一起来到何某家,现场解决问题,何某本人意愿11棵竹笋按10元一棵,共计110元。张某听到后又矢口否认自己没搬竹笋,自相矛盾。专班决定,为公平解决这个矛盾,不能违背何某意愿,何某的要求也不高,最终双方达成协议。
在纷繁复杂的基础管理中,村干部只要心怀公正、一心为民,把群众的小事当做自己的大事,把群众的大事当做自己的急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仍然是社会尊重的群体。
作者:杨耀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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