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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这些地方狗狗禁入,违规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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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2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21日,禅城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张贴了禅城区首批“犬只禁入”标识。接下来,禅城城管部门将陆续在机关单位、博物馆、商场、餐饮场所等地张贴标识。市民若违反规定,携带犬只进入餐饮场所、商场等禁入区域,可被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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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只禁入标识,看到这个,就不要带狗狗进入啦。

为加强文明养犬规范,提高民众文明养犬意识,禅城城管部门根据去年5月正式实施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禁止犬只进入的区域或者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禁入标识”的规定,对重点公共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日前,佛山市禅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落实设置犬只禁入标识的通知》,对“犬只禁入”标识进行了统一。

据悉,第一批标识张贴地点分别是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百花广场、个别餐饮店和塔坡社区的健身区域。据禅城城管部门执法人员介绍,第一批共制作标识牌1万个,主要用于商铺张贴,后续会将标识发至居委会,将标识张贴落实到各商铺。

对于禅城城管张贴“犬只禁入”标识的行为,市民王从表示赞同,“有了标识就能更好地警示人们。有时候在商场,小孩对狗比较好奇,想去触摸,如果犬主没留意,狗就可能有咬到人的危险。”

如果犬主把狗装在宠物包里,带进犬只禁入场所是否可行?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股长方坤波表示,“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形式携犬只进入带有标识的公共场所,否则将根据《条例》第四十九条:携带犬只进入犬只禁入区域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的罚款。贴‘犬只禁入’标识就是为了让市民知道,标识具有法律效力,违反标识即是违法。”

据悉,接下来,禅城区的“犬只禁入”标识将优先在机关单位、博物馆、住宅小区的健身场所和商场、餐饮场所和纪念性公园进行张贴。以此提醒市民注意文明养犬,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便。

市民如果在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看到犬主携带犬只进入,可以进行制止,若没有效果,可以拍下视频,拨打“12319”城管热线进行投诉。

■知多D

下列区域,除专门为犬只提供服务或者开设专门的犬只服务区域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

(一)机关、医院、学校、老年活动场所、幼儿园以及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馆、健身馆、影剧院、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三)社区、住宅小区的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所等公共活动区域;

(四)餐饮场所、商场、集贸市场;

(五)公共汽车、地铁、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室、候机室、候船室,但是出租汽车驾驶员同意的除外;

(六)风景区、历史名园、名胜古迹园、纪念性公园和动物园;

(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划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盲人携带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携带的扶助犬,可以进入前面所列区域。

【南方日报记者】李晓莉

【通讯员】焦胤凯 梁冬

通讯员供图

【作者】 李晓莉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来源:南方+ - 创造更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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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2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干的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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