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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邢妍妍
随着“三胎”政策的放开,多地开始陆续探索育儿假升级扩容的新方式。此前,四川、贵州、江西三省均发布“育儿假”决策。根据当地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子女3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
近日,海南又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一种新路径。根据海南省司法厅发布的关于征求《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送审稿)》意见的公告显示,“夫妻抚育0-3岁子女期间,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每年给予双方各10日共同育儿假或者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女职工哺乳时间、哺乳假,育儿假假期重合的,应当只享受其中一种假期。育儿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
新华网发 (杨晓原 摄)
相比于“父母双方各享10天育儿假”,海南省“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则在时间自由度上提供了另外一种选择,也让育儿假如何更完善地落地执行有了更为细化的考量。
关注生育率,不仅要关注“生”,更要关注“育”。对于许多家有3周岁以下孩子的双职工夫妻来说,工作时间请谁帮忙照看孩子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从目前情况来看,找家中老人帮忙或是雇请育儿嫂成为大多数选择。
可育儿理念的差异、父母长时间照看的力不从心以及诸多如接种疫苗、生病去医院等人手不够的情况,也让托育问题成为许多家庭的头号难题。育儿假的完善,显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有娃家庭的压力,也能成为平衡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的一个切口,让父母有相对自由的时间来兼顾生活与工作。
不过从现实操作和可行性角度来说,育儿假又是否面临“只是看上去很美”的困境呢?就海南提出的“父母任意一方一小时”的假期来说,具体到单位,应该如何界定这一小时的起终标准?由谁来顶这一小时的岗位工作?这是否会加重企业的负担?一小时对于回家照看孩子的父母来说,是否又存在太多成本损失的问题?许许多多的问号都在等待着一个更为完善的政策和更为明晰的规定来拉直。
可见,想让育儿假的理想照进现实,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社会配套措施,都还有许多问题等待被看见、被解决。增设父母育儿假是一项上升到社会民生层面的大工程,要避免其沦为纸面福利,就必须要统筹兼顾、慎重决策,有细致又长远的措施来保障落地执行。
新华网发 (杨晓原 摄)
值得注意的时,海南此次的提法同育儿假一样,其作用的对象都是“夫妻双方”,这是在政策层面上对男女育儿的一视同仁。育儿不只是妈妈们的工作,也应该让父亲更多地从职场回归家庭,分担家庭育儿的压力。而这对于降低女性择业就业的压力、改善职场性别歧视的问题,也都是非常正面积极的尝试。
当然社会生育问题的解决,育儿假的逐步完善只是其中一环。女性的生育成本、职场的用人成本以及就业支持、社会福利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被纳入统筹思考的范围。
让育儿假成为同产假那样被广泛认可、也被严格标准规范的假期或许并不容易,但这样一个环环相扣的社会问题,每一环的推动都至关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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