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郭社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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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 郧西县财政局的回复有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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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29 21: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政策上你是执行者,在这里,我请问我们的劳苦大众:无人认领的房子是归国所有,还是归某一个人所有?他们处理方式,我们老百姓答应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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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29 22: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同志提出了:房产面积是从哪里来的,有登记制度吗?我请问:网友们,这是房管局的证明上写的,盖的有共产党章子。有没有登记制度,你是执法部门,可以调查房管局,难道还要问3岁小孩吗?在此,我还要感谢党和政府,国家政策是阴明的,伟大的,为我的房产保护了这么多年(至今未给住房人办理过户手续),欢迎友友们评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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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29 23: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哎郧西县政府很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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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30 12: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手上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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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10-30 22: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们!晚上好,在这个平台上,我们都可以畅所欲言,攻击那些不合法,违背政策的事件,维护我们的权力,大家都要团结起来,向不法分子进行斗争,在此,感谢十堰晚报的所有工作人员(为我们的辛苦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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